一笔陈年旧账,当事人多次索款未果,在驻青冈法院调解员的倾情调解下达成还款协议并兑现,双方握手言和。
20年前,被告林某由于工程急于用钱,在原告宋某父亲处借款3万元,后来,在被告家中出具了借条一张3万元。后经多次索要,被告仍不给付借款。遂向青冈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应尽力以和解方式结案。通过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托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后,基于被告现在情况确实困难,便询问原告是否接受调解。
起初,原告情绪比较激动,不想与被告沟通交流。为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调解员耐心地对原告进行了解释劝说。耐心询问双方的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发现双方可能因为沟通不善导致了情绪化的行为,遂积极开展了调解工作,抓住双方核心利益诉求。
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原告最终表示愿与被告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获得圆满解决。
青冈法院将根据省高院提出的“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要求,继续发挥专业能力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的指导效能,精准高效地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