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帮助一对夫妻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当事人王某、张某因琐事争吵,感情已经严重破裂,已经再无和好的可能。近日,到青冈法院起诉,王某要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张某离婚;二、判决婚生子归王某抚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调解员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案件详情之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双方见面后情绪激动、唇枪舌剑,调解员立刻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从家庭和睦的重要性等方面与夫妻双方进行了深入地沟通和劝解,引导夫妻双方敞开心扉,客观理性地看待意见分歧。
双方充分认识到了如果草率处理婚姻,不仅对自己的婚姻不负责任,更会影响到子女的成长,表示一定会相互理解在查明事实和纠纷的基础上,心平气和地协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随即申请撤回起诉,这对年轻夫妻重归于好。
青冈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总结诉前调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为从根本上化解家庭纠纷,驻院调解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与当事人展开“拉家常式”的调解,不仅能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也成功维护了家庭和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