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咱们法院的执行太有效率了!”
12月5日,一位当事人拿着锦旗走进青冈法院,见到执行法官,连连称谢。
2020年3月,周某和赵某签订了一份中沙买卖协议,赵某当时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28万货款没有支付。周某多次索要,赵某仍未给付。2021年周某将赵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经我院审理,周某胜诉。但是,赵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2022年1月,周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赵某下落不明,且通过线上线下调查,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暂时搁置。2023年周某申请恢复执行,案件交由张洪才法官执行,11月份,周某表示赵某已经返回青冈,自己查到赵某的准确地址后,法院能否对赵某采取拘留措施。张法官表示,只有你能找到赵某,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你通知我,我们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正是张法官的这句话让周某的心安定下来,11月23日正是午休时间,周某发现赵某踪迹后联系张法官,张法官立即安排自己助理、书记员前往,将赵某拘传回我院,后因赵某拒不履行,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周某对张法官及其办案团队的工作效率非常认可,所以送来了锦旗。
群众的肯定是鼓励更是动力,一面鲜红的锦旗彰显人民群众对青冈法院认真履职尽责的充分肯定,也激励着法院执行干警牢记为民服务宗旨。
今后,青冈法院执行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执行每一起案件,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