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青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长久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祥君及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犯,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诈骗一案。青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褚伟志出庭支持公诉。
当日10时许,审判长孙长久敲响法槌,这起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审理前,审判长孙长久通过阅卷了解到,李某系省城某高职院校学生。为了让他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几年前,其在外打工的父母商定,举家迁往城市。李某在校一直表现很好,但自从去年在某地结识一个朋友,一张银行卡就让青冈等地的受害人遭受了15万余元的损失,而他仅仅获利210元。交友不慎,致使自己身陷囹圄,教训惨痛。
对电信网络犯罪坚持精准发力,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发展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对未成年犯罪还要“惩教结合”。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陈述各个环节层次分明、环环相扣。
庭审始终在严谨、规范、有序的氛围中进行。
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被告人本着对自己、对父母、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吸取教训,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弯路。


近年来,青冈法院在每一起涉未成年案件审理时,法官都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等因素,通过审前心理疏导、庭审教育感化等方式,教育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生活中严守法律的底线,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青冈法院将进一步创新能动司法,优化少年审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实现国家监护与家庭监护有效衔接,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