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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青冈法院:新年开新局 当事人送来两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4-01-03 16:55:05


1月2日,2024年上班第一天,青冈法院迎来了“开门红”。


当日9时许,青冈县某供热有限公司负责人等一行3人,来到青冈法院,送来了写有“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的两面鲜红锦旗,对青冈法院干警秉公执法,高效立案、执行的工作作风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感谢。



这不仅是对干警办案公正的认可,更是对青冈法院公平正义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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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护民生 快速执行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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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暖,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冷暖。近日,青冈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供暖企业的执行案件,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获得该企业的认可并送锦旗感谢。

案件的起因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我县某供热公司,被告是黑龙江某锅炉公司,原告在被告处购买的锅炉安装完毕后,在试运行期间经常出现质量问题,影响锅炉安全,监督部门也多次针对该锅炉的运行安全提出整改要求,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锅炉整改维修费用,共计191.2万元。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我院,经我院审理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黑龙江某供热公司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原告供热公司申请执行,考虑到不影响双方公司的生产经营,我院执行法官在受理该案件后尝试先进行执前调解,同时为了保障申请人青冈县某供热公司的利益,执行法官主动提醒申请人进行执前保全,成功保全了被执行人的账户。经过沟通与尝试调解,被执行人表示对中院判决不服,将会继续上诉。被执行人无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的可能,该案件进入正常执行流程,执行法官对前期保全的账户依法进行了划拨,申请人青冈县某供热成功拿到维修款。

该案件中,办案法官主动担当作为,尝试多种执行方式,坚持能动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快速有效的解决案件,得到申请人的认可与感谢。青冈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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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团队“家门口”化解争端


青冈县人民法院近期成功调解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团队主动走到当事人家中为双方解决问题,被告当场给付了欠款,双方矛盾纠纷成功得到化解。


原告为青冈县某供热有限公司,被告系原告热力供应辖区内业主们,因被告未按期缴纳供热费,原告到法院欲提起诉讼。该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考虑到供热缴不缴费是关乎供热企业正常经营的发展大事,在涉及百姓衣食住行的社会供给方面,如果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社会服务,双方的矛盾即可化解。青冈县人民法院派出了调解委员会主任孙佩佩进行调解,孙佩佩主动到供热公司了解案件详情,并把被告找来法院,让双方面对面解决问题。开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吵不断,孙佩佩快速理清双方争议焦点,先讲道理,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再释明有关法律法规,与业主和供暖公司负责人分别进行沟通调解,耐心地从法律角度对热力公司和业主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通过耐心引导,业主们认识到不应该拖欠供热费。最终,经过孙佩佩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反复耐心沟通协商,业主们当场给付了拖欠的取暖费,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实现了“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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