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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青冈法院:诉前调解止纠纷 司法为民落实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15:15:43


青冈法院柞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理念,近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被告系夫妻关系,2023年2月11日,原告与被告达成代办驾驶证协议,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21 500元人民币整,后因被告无法办理,经双方协商上述21 500元转变为借款,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24年2月1日前还清,现已过约定还款期限,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给付,无奈诉至法院。

柞岗法庭受理立案后,调解员尹翠认为案件起诉标的21 500元,双方能够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决定先做被告方的调解工作。尹翠用以往的案例向被告马某和庄某释法明理,解释判决、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对其产生的影响,最终二被告同意与原告于某达成调解协议,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从沟通中找到案件调解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诉前调解,提高办案效率,柞岗法庭尽最大努力用实际行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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