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柞岗法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办案中的积极作用,调解了一起因离婚而引发的纠纷。
原被告于1994年6月16日经政府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双方在2019年因感情不和分居至今,分居已达5年之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告坚持离婚。原被告子女已成年,双方无其他任何纠纷。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尹翠同志在查阅卷宗后与庭长李磊就卷宗进行分析,探讨此案调解的切入点,并与原被告双方进行联系,在调解中,双方情绪均比较激动,案件一直无法进展。庭长李磊与调解员尹翠极力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待双方当事人情绪平和能够沟通后在进行调解工作,李法官与尹翠一方面向原、被告释法明理,缓和夫妻矛盾;另一方面就当事人纷争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均同意签字离婚,化干戈为玉帛。女方也表示毕竟夫妻一场,双方还有子女,就算办理了手续,以后遇到难事还是会互相照顾一点。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柞岗法庭将继续发挥“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优势,不断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和前端化解工作,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