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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4】青冈法院:购买饲料拒付款 强制执行把案结

发布时间:2024-04-22 09:56:49


原告华某是一位农民同时也是一位饲料销售人员,2021年被告张某某在原告处赊购饲料,并出具两张欠条,合计62799元,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给付。2023年,原告华某将被告张某某诉至法院,经青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确认张某某欠华某饲料款59000元;张某某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华某饲料款29000元,于2024年6月1日前偿还华某饲料款30000元。


张某某并未按照调解书如期给付,2024年1月30日华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一方面迅速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上查控,另一方面前往被执行人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因申请人华某在诉讼环节就保全了张某某饲养的育肥猪30头,但张某某私自变卖6头大猪且未将所得价款汇入青冈法院涉案款专户,青冈法院依法决定追回价款,张某某不予返还,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张某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变卖6头大猪的钱用于购买玉米,剩余5000元,张某将其给付申请人华某,并保证待剩余饲养的育肥猪可以出售时,会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账务。


涉农案件事关农民的生产生活,在处理涉农案件时,不能简单的依靠网络查控等措施,还是需要实地走访调查财产情况,也不能一味的使用强制措施,要情理法相结合,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让司法更加有力量、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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