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推动了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陈某、曲某于2022年11月3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冈县支行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000元,2024年4月18日贷款到期,陈某、曲某未按照合同规定还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冈县支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涉案金额虽较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开展释法析理,一方面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耐心解读法律法规,希望其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劝导银行工作人员考虑被告目前的经济困难,希望其能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该系列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青冈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加强诉源治理,成功将案件化解在诉前,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辖区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