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香与武东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06 08:27:50
青 冈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稿)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 2014年 11 月 7 日14时00 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刘兰香与武东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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