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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青冈法院:交通事故赔偿难 能动执行给出“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8-09 08:50:26


“对方家庭也不容易,能这么顺利拿到赔偿款,这都要感谢你们的调解!”

7月29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家属,在接到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电话时,感慨地说。

2023年4月,黄某驾驶轿车与驾驶自行车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桡骨远端骨折、多处损伤。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赔偿杨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5716.79元。2024年5月,因黄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执行法官李文奇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住处组织调解。



“我们也明白你们家庭的情况,希望你能尽快筹钱,赔偿款并不多,如果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那必然造成你生活中诸多不便。”执行法官分别从法理、情理、程序、事实等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告知黄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黄某确实经济存在一定困难,在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先给付5000元,剩余全部赔偿款于7月底履行全部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这起案件的执结,充分体现了青冈县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重视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正确把握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的关系,情理并行破解执行难题,力求更快更优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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