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于某某将一面写有“三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断是非”的锦旗送到柞岗人民法庭,表达了对全体办案人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
1994年原告秦某某购买了村上收欠款收回来的位于青冈县柞岗镇某村10屯的三间正房、两间厢房的房屋,该房屋原是姜某的,因拖欠村上陈欠抵给了村上。购买后,原告即开始居住该房屋。1998年原告秦某某全家到外地打工,被告就和原告商量要居住该房屋,原告同意后就告诉被告看好屋内的生活用品,不收租赁费了,2012年3月份,原告秦某某回家才知道被告于某某将房屋出卖给了他人。故秦某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于某某因侵权赔偿原告损失177800元。
受理该案后,柞岗法庭副庭长也是本案的承办法官陶发认真阅卷,仔细梳理案情,并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当事人之间对涉案房屋是租赁关系还是买卖关系,被告于某某是否应当赔偿房屋损失等问题有较大分歧。陶发合理引导当事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从法理、情理等角度释法明理,缓和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厘清各方责任。一审做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原告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困扰于某十几年的心事,经过法官的公正处理,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当事人送来锦旗,不仅是对青冈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公正和法官职业精神的颂扬。它传递了一份正能量,激励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