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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青冈法院:用心用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倾力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9-06 16:05:18


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因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情法兼顾的办案理念,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认可,同时更好地保障了未成年人未来的健康成长。

刘某(女)和曲某(男)经人介绍,于2009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因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2012年6月妻子刘某起诉离婚,青冈县人民法院受理并于2012年7月作出判决:判决刘某与曲某离婚,婚生女归曲某抚养,刘某于2012年起于每年12月20日前给付子女抚养费3000元(至子女十八岁时止)。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并未按时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2024年8月,曲某以刘某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为由,依法向青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兴亮亮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核实案件相关情况。为实质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十分激动,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久争不下,为稳定双方情绪尽快解决问题,法官一方面从法理上向刘某释明离婚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规定,对刘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刘某明白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也向曲某陈述了刘某目前经济困难处境,希望其能够理解刘某的难处

在兴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刘某认识到了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曲某也体谅到了刘某的不易,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刘某支付拖欠了多年的抚养费36000元,并保证以后会按年及时支付。至此,该起由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圆满化解。

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在处理抚养费纠纷时,青冈县人民法院始终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案件工作的首位,采用高效且符合当事人意愿的方式进行调解,开展深度的明理释法,尽量降低因离婚及抚养费争议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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