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法院通过不动产“一键查询”系统的应用,执行法官快速高效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信息,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力破解无产可执问题,有力推进了执行质效提升,高质量、快节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辽宁某资产公司向青冈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柳某偿还代偿款本息共计4101.48元。法院开庭审理于2024年6月14日作出如下判决:柳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辽宁某资产公司代偿款本金4101.48元。
柳某并未如期还款,2024年8月20日,辽宁某资产公司向青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一开始并未联系到被执行人,申请人提供的电话已经是空号,通过“总对总”查控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8月30日,通过青冈法院与县不动产共同开发的不动产“一键查询”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执行法官立即作出查封裁定于当天将此处房产查封。得知自己房产被查封,柳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全部欠款汇入青冈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此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青冈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运用适当的执行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