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七旬老太起争执 法庭重修邻里情
发布时间:2024-11-22 10:17:08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可以让生活更加美好。但实际生活中,邻里之间还是会产生矛盾和纠纷。近日,青冈法院祯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王某与许某两家是多年的邻居,2024年10月31日,王某与许某因两家家中土道归属问题发生纠纷,两人起了争执,许某气急之下将王某推搡倒地,两家闹到了派出所,王某也因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11月19日王某到法庭起诉要求赔偿。
祯祥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之间邻里关系的特殊性,积极争取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许某家属同意赔偿给王某2800元。
通过调解两家重修于好。双方意识到良好的邻里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和维护,遇到问题时应积极寻求合理的沟通渠道和解决方法。
祯祥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秉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将法理情相融合定纷止争,努力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基层法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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