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青冈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一起涉及七旬老人的腾房案件,执行法官通过温情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
2012年,李某和吴某两位老人的伴侣都已过世,两位六旬老人走到了一起,互相陪伴十余年后,2023年吴某过世,留下李某一人。在处理吴某的后事上,李某与吴某的女儿意见不统一,双方发生口角,此次争吵成为日后的公堂相见的导火索。
2024年,吴某的女儿要求李某从父亲的房子中搬走,因为之前的争吵,李某心里憋着一口气,故意不搬。而吴某的女儿也不让步,直接将李某诉至法院。这一举动,更是让李某心寒,坚持不搬走。
2024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兴亮亮在受理此案后,前往了李某家中。此时正值寒冬,看到李某身患疾病,精神萎靡,加上李某已年过七十,根本不忍使用强制腾房措施。而是耐心的和老人聊天,了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主动开解双方当事人。在得知老人家中有一辆车已经过检,是过世的吴某留下来的,兴法官主动帮助老人检车,正是这一举动让李某的抵触情绪得到化解,主动和法官诉说自己心中的委屈。在法官的劝解下,李某愿意搬出房屋。
得知李某的亲人均不在青冈县内,兴法官主动帮李某寻找合适的房屋。另一方面,兴法官也一直和申请人沟通,最终,申请人考虑到李某孤苦一人,也愿意给予李某25000元的补偿。
2024年12月11日,兴法官得知这是老人搬家的日子,兴法官带领执行干警马泽熙帮助老人搬家,看着李某一扫往日愁苦表情,高高兴兴的搬往新家,在这一刻深切的感受到了法治有威严也有温度。
此案的执行,不仅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地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和执行力度,又通过柔性执法彰显了司法温度。
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灵活采取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