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决算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优化营商环境】青冈法院推行“律师调查令+保全+调解”新模式——承揽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5-03-31 14:52:05


近日,青冈法院柞岗人民法庭以“律师调查令+保全+调解”模式,妥善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再添新“枫”彩。

2023年5月21日,经中间人凌某杰介绍,被告某公司与原告刘某某签订《粘玉米加工合同》,约定加工费每穗0.088元,加工数量以蒸熟数量为准,一个生产周期大约800万穗以上,低于800万穗也按800万穗结算等,原告刘某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总加工费93万余元。2023年8月24日至9月24日期间,被告某公司分批向原告方转加工费款共计64万元。2023年9月24日经双方结算,被告某公司仍欠原告加工费291483元,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据一份,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未支付上述款项,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裁决。

案件受理后,原告方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被告方具体财产以便于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承办法官接收材料后,第一时间了解原告诉求,由于原告方路途比较远,柞岗法庭快速为其出具律师调查令,节省了当事人往返的时间和成本,在原告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后也迅速的对被告方财产进行了保全,并向双方送达保全民事裁定书,被告方接到文书后,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及鉴定申请书,此案变得复杂起来,承办法官考虑到鉴定繁琐且费用巨大,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尝试调解工作,通过以保全促调解方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同时,跟进诉讼服务,用活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让困难企业有机会筹集资金在经营中获利,增资还债,达到“放水养鱼”的效果。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被告方当场给付原告2万元,剩余款项分批给付。

下一步,青冈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努力实现当事人权益双赢共赢局面,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