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列】离婚纠纷巧调解 一别两宽不生怨
发布时间:2025-06-11 16:26:33
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当事人进行矛盾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韩某、潘某于2004年1月7日经政府部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育有一女已成年。因双方生活习惯有较大差异,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双方不能共同生活在一起。现韩某要求法院判令韩某、潘某离婚。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立即联系了原、被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调解,逐一倾听两位当事人真实想法,做初步的调解工作。充分了解双方情况后,发现双方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查明当事人双方确系平时矛盾纠纷较大,经过深思熟虑,均表示已无法共同生活。调解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说,被告亦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青冈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找到“情理法”最合适的切入点,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以实际行动切实发挥司法职能,案结事了人心暖。这起离婚纠纷的成功调解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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