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县法院柞岗人民法庭通过采取“诉中财产保全+庭前调解”解纷模式,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快速化解,及时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费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于2020年至2024年末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原告借款,被告也陆续还款。2024年12月17日,双方协商确认被告尚欠原告22.5万元,于2025年2月10日还清,双方出现争议由原告住所地法院解决,但被告至今未还。
青冈县法院柞岗法庭受理本案后,原告费某为防止被告刘某转移财产,特向法院表明想要财产保全的意愿。经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案卷,了解案情,发现本案案情明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柞岗法庭向费某释名财产保全的意义及申办流程,费某当即表示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柞岗法庭随即依申请作出裁定财产保全,冻结刘某225000元银行存款。
作出裁定后,刘某发现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积极联系原告表示愿意调解,随即原、被告双方联系法庭约调解时间,最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本案得到圆满化解,不仅实质上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保障双方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顺利实现原告的债权利益。
近年来,青冈县法院柞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和使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通过“刚性”和“柔性”调解,打出一套刚柔并济“组合拳”,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迅速圆满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