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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失信黑名单 “老赖”无法逃债

  发布时间:2014-12-13 12:20:59


近日,安达法院通过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执结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多年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某拖欠刘某某抹灰款32300.0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和申报财产义务,2014年6月份,执行法院审查确认被执行人陈某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列举的失信情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十一”前,案件当事人陈某某外出要乘坐飞机,向民航购票时,被民航拒售机票,并告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限制高消费。迫于无奈,陈某某主动到执行法院,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同时执行法院依法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中删除,此案最终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安达法院大力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对全部未结案件和年度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截止9月份共排查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7人。

文章出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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