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春与黑龙江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兆彬、欧阳德林、陈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30 09:12:33
青 冈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稿)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5年1月30日8时30分在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亚春与被告黑龙江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兆彬、欧阳德林、陈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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