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与孟凡国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17 09:03:09
青 冈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稿)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 2015 年 4月17日08时30 分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陈铭与孟凡国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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