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的“窗口”和“晴雨表”。青冈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廉政机制体制建设创新,并在实践中自觉做到“七坚持”,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廉政文化。一是坚持不懈地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法院的规章、“禁令”,切实打牢“忠诚、公正、廉洁、为民”政法核心价值观。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促使全体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主题思想和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生命观念,努力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自律意识。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学英模、见行动活动,促使广大干警为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具有勇于牺牲个人一切的献身精神。四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三观”、“八荣八耻”、《法官职业基本准则》和各种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明辩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能力。五是坚持把行为文化贯穿于庭审及司法礼仪全过程,使之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努力成为表里如一、行为端装、语言文明、品性端正、生活简朴和道德高尚的人。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极易发生问题的敏感岗位进行不间断跟踪、对发现的危险思想和行为指定专人进行及时思想引导,确保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工作压力大的干警适时进行心里疏导,调整工作岗位、调换工作环境等措施,确保为其减负减压;对家庭困难、生活负担过重的干警开展走访问慰和送温暖活动,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七是坚持常吹清廉风,常敲廉政钟,加强管理和思想引导,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贪赃枉法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