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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丢了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7-01 10:18:52


   问:我们公司为了购买办公用品而开具了一张转账支票,却在途中不慎丢失,请问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故为了防止捡到支票的人去冒领支票上的钱款,你公司应当立刻到票据支付地所在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任何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是无效的,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你们公司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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