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袭千里不畏难 发布时间:2013-05-06 15:19:11
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局长曲兆祥的带领下,不辞辛苦,不畏艰险,驱车两千公里,将一多年“执行难”的案件,执行完毕,收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5日依据青冈县人民法院2009年12月8日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青法民二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青冈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郭某于2010年7月21日前自动履行该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青冈县人民法院委托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摇号选定了辽宁东方拍卖有限公司对郭某的房屋进行拍卖,现已拍卖成交,买受人以960,000.00元的最高价竞得,但被执行人长时间拒不将楼房縢空迁出,青冈县人民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搬迁,交付买受人,依法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012年12月4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局长曲兆祥的带领下,不辞辛苦,不畏艰险,不怕雪厚路滑,驱车千余公里,来到大连市,进行强制执行。真是不来不知道,一来吓一跳。据了解,当地的执法环境非常严峻,当地法院不但多年不敢进行此类活动,而且多次好心地劝阻他们放弃,再加上郭某在当地经营多年,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又不配合法院的工作。由于路途遥远,他们人员较少,警力严重不足,再加上异地执行,人生路不熟,突发情况和事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参战人员都感到了执行的难度和压力。在这关键时刻,局长曲兆祥同志沉着冷静,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会上,办案人员畅所欲言,从各个角度分析案情,制定了各种应急方案和措施,进行了人员分工。会后,他们在执行房屋附近进行走访,了解到郭某在其房屋内进行生产经营,不但污染环境,而且产生有毒物质,附近居民深受其害。他们听到后,下决心将郭某迁走,这样不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解决了百姓之苦。曲局长将情况上报院领导,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2012年12月10日上午,在当地派出所、社区和大连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他们经过三个多少时的劳作,将郭某强制迁出,把清空的的房屋交给买受人。当他们一身尘土从执行现场撤离时,周围的居民围上来,说:“你们黑龙江的法官可真好啊!解决了我们多年的难题,你们受累了”。听了这话,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只要一心一意为百姓着想,一心地意公正执法,就会受到群众的拥护,就是再艰难的执行,也不难。
案件圆满地执行完了。但通过这次执行,我们不难看出,正是执行人员时刻把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一心一意地公正执法,才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戴;正是执行人员精心布暑,未雨绸缪,才使得案件圆满解决;正是执行人员千里奔袭不畏难,越是艰险越向前的精神,他们在执行的路上才能攻坚克难,才收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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